问题 |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需求侧改革主要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要素。 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在增加投资过程中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开源疏流,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 第一 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增加有效制度供给。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有没有活力和动力,关键在市场主体。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关键在深化改革,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经济结构的调整由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释放经济主体的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发展活力和动力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的精神,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政府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形成竞争性市场体制。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去干。 三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消费、投资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 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加有效技术供给。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所谓“全要素生产率”,通常也叫作技术进步率,是衡量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指标。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着眼,立足于实现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就是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努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各国的创新实践表明,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最活跃的创新单元,政府需要为企业从事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通过科技创新,增加有效技术供给。 一是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是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四是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发挥金融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创新中的支持作用;五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产业升级,发挥创新驱动在提高企业供给质量与效率方面的引领与支撑作用。 第三 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增加高质量产品供给。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因此,强调供给结构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忽视需求。相反,下一阶段的供给结构调整,必须围绕消费需求的转型升级而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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