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需求侧改革主要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要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在增加投资过程中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开源疏流,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就是优化产权结构,国进民进、政府宏观调控与民间活力相互促进;就是优化投融资结构,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就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就是优化分配结构,实现公平分配,使消费成为生产力;就是优化流通结构,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经济总量;就是优化消费结构,实现消费品不断升级,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法律依据: 《2018年12月21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将之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经济运行主要矛盾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3年多的实践充分证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改善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的治本之策。在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都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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