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警方怀疑藏匿毒品是属于犯罪嫌疑,需要配合警方调查,如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可以自证清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控告、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应当依法取证,经过严格审查确有必要作为定罪量刑的,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被怀疑藏匿毒品需要遵守法律程序,配合警方调查,如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可以自证清白。同时,如果对警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