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业主的妻子是业主。如果配偶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配偶就是业主。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另一方当然也是业主,当然能当选业委会成员。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个人财产,那么只有房产证上登记的夫妻一方是业主,另一方就不是业主,也无法参选业委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