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落实情况 |
释义 | 主要有四大部分内容。 一是目标任务。按照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要求,全面、分类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二是工作内容。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依法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加强农村不动产信息化建设。 三是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权籍调查阶段、登记发证阶段、汇总上报阶段。 四是工作要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加大督促指导,强化考评问责、加强宣传报道,强化信息报送。 一、广西要给农村房子发证了 1.对于不动产登记改革前未登记发证的,按照农村不动产登记要求,全面开展权籍调查后,依法登记发证。 2.对于不动产登记改革前已登记发证,但未开展权籍调查或已有数据不能满足“房地一体”登记要求的,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后,依法登记发证。 3.对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已登记,地上房屋或建(构)筑物未登记的,补充开展地上房屋或建(构)筑物权籍调查后,依法登记发证。 4.对于不动产登记改革后已登记发证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和汇交的要求,开展整合入库工作,确保数据实时上传、汇交。 二、农村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领取不动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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