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珠区政府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 政府的五个职能如下: 1、行政职能。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法机关,在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体现着公共行政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质的反应; 2、经济职能。指政府从社会经济生活宏观的角度,履行对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地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和功能。它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采取的组织和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法、方式、手段的总称; 3、文化职能。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4、公共服务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5、生态职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环境的控制力度。 法律依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边界争议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之间,乡、民族乡、镇之间,双方人民政府对毗邻行政区域界线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