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奖金要年底经过考评后才能发放。目标考核法,即按一定的指标或评价标准来衡量员工完成既定目标和执行工作标准的情况,根据衡量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它是在整个组织实行“目标管理”的制度下,对员工进行的考核方法。这种方法是目标管理原理在绩效评估中的具体运用,与组织的目标管理体系以及工作责任制等相联系,深受众多企事业组织的青睐。作为目标考核主要内容的工作成果由工作目标被实现的程度来体现。这种方法要求管理当局首先根据目标管理原理和工作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及个人的工作目标,然后将员工的绩效同这个预先设定的工作目标相比较,得出员工绩效超过目标要求、达到、有距离、差距很大等结论。一般来说,工作目标的内容有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样的。如果是多样的,在各项内容与目标相比较有了结论以后,还须将各项内容综合起来得到一个结论。综合的方法可以是较主观的定性的方式,也可以是各项得分加权平均的定量性质的方法。 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制定实际上有很大的困难,一是很难说什么才是适中的目标,二是工作内容的各个方面并不具有同等的可量化的特性。这常常导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过高或过低的绩效目标限制了劳动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二是由于绩效目标设置的非科学性所导致的考核结果的失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