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网上提交人才落户申请后可以撤销吗?怎么撤销? |
释义 | 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包括向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未落户证明,再向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包括恢复原户籍申请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户口迁移证和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 法律分析 可以。 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 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 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 (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原户口迁移证; (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拓展延伸 如何撤销天津网上提交人才落户申请? 撤销天津网上提交人才落户申请的方法如下:首先,您需要登录天津人才网上落户申请系统,进入个人申请页面。在该页面,您可以找到已提交的申请列表。点击相应的申请,进入详细信息页面。在该页面,您将看到一个“撤销申请”的选项。点击该选项后,系统将要求您确认撤销操作。确认后,您的申请将被撤销,并且相关信息将被删除。请注意,一旦申请被撤销,您将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联系天津人才网上落户申请系统的客服人员。 结语 撤销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申请未落户证明;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包括恢复原户籍申请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户口迁移证和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如需撤销天津网上人才落户申请,可登录天津人才网上申请系统,并在个人申请页面找到已提交的申请列表,选择撤销申请并确认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系统客服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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