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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无效如何起诉
释义
    起诉方可以先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和理由。人民法院会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告是否明确来决定是否立案。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是不需要解除的,当事人不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一、东莞合同纠纷
    东莞合同纠纷适用于民法典对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而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为7日内。因此合同纠纷立案时间为法院收到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合同纠纷的立案条件为:①合同纠纷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③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是如何立案起诉的
    起诉立案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②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即审查行政复议是否必经程序;
    ③是否重复起诉;
    ④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
    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可作如下处理:
    1、决定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2、认为所接受的案件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正。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当事人补正后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因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在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法院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去法院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婚姻中如果夫妻二人决定离婚,并且就离婚问题无法达到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办理离婚。去法院离婚需要经过起诉阶段,答辩阶段以及开庭审理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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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7: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