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性质的房改房如何办理过户 |
释义 |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地产证转让必须出具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权利主体需一致。有两种情况: 1、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家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禁止转让。 2、国有土地使用证: (1)土地性质为出让的,过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产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法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户口簿 5、房产图 6、房地产买卖契约 7、完税凭证费用: 1、交易服务费6元平方米(居住) 2、产权登记费:80元 3、契税:评估价的2% (2)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过户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需报政府审批。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房产过户的含义是说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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