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条款拒绝理赔,但被保险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本案中,应根据保险合同条款、高血压的定义和理赔条件等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中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2.《保险合同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对方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要求。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4.《保险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5.《保险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查勘,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6.《保险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接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保险金。 7.《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需符合条款中规定的高血压定义和理赔条件方可获得保险金。 综上,当被保险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发生高血压等情况却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核实自己是否符合高血压的定义和理赔条件,如果符合,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若无法自行维权,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