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合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 1、经营监督权; 2、对合伙事务的决策有参与权利;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权利; 3、合伙协议载明的其他权利。 一、合伙企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公司债务合伙人承担吗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 三、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别 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注:《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2、、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履行出资义务。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财务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机构为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6、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就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7、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分配利润前要先提取法定公积金。 8、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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