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市本科生人才补贴 |
释义 | 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二、高层次人才住房优惠: 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米、150平米的免租住房。 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综合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符合条件人才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可享受相应货币补贴。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积极为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人事代理服务。到民营企业就业并符合“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迁移落户等方面相关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按有关政策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1、人才补助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问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答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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