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打篮球不小心撞伤不可以 要求对方赔偿 。 《民法典》新增了“自甘风险”条款格外受到关注。在法治体系里,“自甘风险”是通用、普适的原则。对于体育从业者、参与者来说,也是约定俗成的。但以往在具体执行层面,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比如进行业余体育比赛,即便不是客观故意,造成了参与者受伤,组织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再比如赛事组织者即便做到了告知义务并做好保障措施,出现意外,也有受害者寻求赔偿并胜诉的案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 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