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投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义务。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基金资产,制定投资策略,管理投资风险等;基金托管人则负责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十四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全面、实行、诚信履行法定职责和合同约定的职责,维护投资者利益,慎重、勤勉、谨慎地管理基金资产,切实保障基金财产安全。 2.《基金法》第十六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投资策略,制定基金合同,并向合同生效的投资者公布。 3.《基金法》第十六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资产的投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基金法》第二十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所保管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资产的情况。 5.《基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保管所保管的基金资产财产独立于托管人自己的财产,不参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基金资产的情况。 以上法律规定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投资中的职责和义务,需要依法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