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补贴西安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西安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最近几天室外真的太热了,省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西安、渭南、咸阳、安康部分地方未来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西安市人社局提醒,高温补贴每天有25元可领。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企业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企业应停止室外露天工作。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我们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每人每天25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2017年西安市高温补贴标准一览 高温天露天工作者每天可领25元 持续走高的气温已经让很多人直呼受不了。为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27日西安市人社局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企业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40度以上停止户外工作 此外,西安市人社局也明确提出,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时,各企业应当停止室外露天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企业也不能因为高温天气职工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就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期间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2016年6月12日,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1] 三、高温津贴产生背景 每到夏季中国各地均出现高温。 工人冒着酷暑作业 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虽然许多人可以在空调房里办公、在家避暑,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或因职责所系、或因生计所需而直面户外高温。在如此高温天气中,爱心与理解,以及政府部门能否给劳动者及时送去足够的关怀就显得格外重要。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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