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即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由于生产、工作等需要,用工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的前提下须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但是加班也不是无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要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适当延长一至三小时。对于特殊行业,例如铁路、航空、邮电、勘探等,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此对于特殊岗位,工作时间给予调整至12小时是可以的。某些特定职业和岗位只要是经过批准、备案,每日工作时间12小时是不违反劳动法的。但是其他岗位上班12小时则是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