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是多少年 |
释义 |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划拨用地的,没有使用期限;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经济适用房满足如下条件可以出售: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销售;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总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划拨用地的,没有使用期限;是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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