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连环撞赔偿责任 |
释义 | 连环撞车交通事故严重的赔偿方式: 1、连环撞车中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法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连环撞车交通事故造成伤亡损失后果,通常是由各肇事车辆共同侵权造成的,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替代肇事车主先行向受害人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肇事者无力赔偿如何处理 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肇事者无力赔偿的,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维修费然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保险公司可以成为交通事故诉讼被告吗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同肇事方一起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受害第三者对保险公司在所承保的责任保险范围内享有直接请求权。 事实上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纳入了强制保险的范畴,即车主必须要投保该项险种,在实践中,交警部门在机动车上户、过户、年检都要求必须投保该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额的…”。 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险公司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保险公司是赔偿款支付的主体,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支付过程中可能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出现拒付或少付保险费的现象,需要民事判决强制理赔。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此应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 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因案情需要,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三、撞车保险需要赔多少钱 撞车的保险赔偿额应当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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