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服务为啥不能抵扣进项 |
释义 | 贷款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的原因如下: 1、存款利息并没有交增值税,也就是说对于存款利息是没有征收到过税的,那么贷款利息就不会让抵扣增值税,所以贷款利息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于企业来说,在营改增前后向银行支付的利息并没有增加,银行不会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更何况,银行营改增前交营业税的时候也没有开过专票。所以现在也不会开专票,那么企业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按照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未全部取得的,采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进行抵扣;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综上所述,对于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得抵扣,也就是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如果允许抵扣借款利息,从根本上打通融资行为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按照增值税“道道征道道扣”的原则,首先就应当对存款利息征税。但在现有条件下,难度很大,一方面涉及对居民存款征税,与当下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现状不符。另一方面,也为了堵塞企业每次销项税额多的时候就突击借款以达到少纳税的漏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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