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名称可以著录项目变更吗 |
释义 | 发明专利的名称是属于著录项目的内容之一,申请人是可以申请对发明专利名称进行变更的,但会不会被批准由专利管理部门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一、公司名称变更专利是否需要变更 需要变更,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专利权人变更,要说明理由),并且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题目所说情况是属于单位的组织形式的变化,不是专利权转让,不需要专利权转让协议。具体变更手续: (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 (二)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单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二、专利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同时专利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 注:申请专利需要的材料或者文件可以查看解决方案中的《申请专利需要那些材料》。 2、专利局的受理 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初步审查 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初步审查的结果有: ①申请的专利是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将授予专利权;初步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应补正,如果补正合格的,将授予专利权,补正仍然不合格的,将驳回专利申请人的申请; ②申请的专利如果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将进入实质性的审查;如果初步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应补正申请,补正合格的也将进入实质性的审查,补正仍然不合格的将驳回申请。 4、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的或者经过补证申请合格的,专利局将专利申请启动实质性的审查。实质性审查主要是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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