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 (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进行捐赠,捐赠部分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偶然所得税起征点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按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规定如下:凡一次中奖中奖收入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还有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免征。 其他都要全额征的。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法律规范对于偶然所得税起征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简单的介绍了对于那些中奖数额在一万元以下的,不需要缴纳税额。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其他类型的个人偶然所得,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按照既定的税率进行缴纳。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企业中奖网络红包需缴个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