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签了竞业禁止协议后该如何跳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违反竞业协议的后果 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来看。 一方面,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可能面临民事和刑事两种后果。民事后果就是,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标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刑事方面的后果就是,如果劳动者涉嫌窃取单位商业秘密,触犯刑法,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违约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则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三、竞业限制合同如何生效 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平。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4、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5、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6、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7、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原则上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