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个国外一个国内怎么办离婚 夫妻一方在国外只能诉讼离婚。双方可以申请通过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回国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起诉或应诉。律师递交相关的诉讼材料并申请进行网上开庭,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经调解让无法挽回夫妻感情的,依法判决离婚。 二、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诉讼离婚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管辖法院确定后,您需要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接下来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参与法院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