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地理名称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可以申请商标;按照此种方式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但是其他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