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0岁以上打工需签订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不用签合同的原因是法律规定的签合同的对象是劳动者,而劳动者的定义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同时,60岁以上的自然人不再具有劳动能力,因此不算劳动者。为了维护双方利益,建议签订相关协议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不用签合同,因为法律规定的签合同的对象是劳动者。而劳动者的定义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60岁以上的自然人,不再具有劳动能力。所以不算劳动者。因此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为了维护双方利益,建议签订相关协议,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拓展延伸 60岁以上打工需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年满十六周岁后即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年满六十周岁的劳动者在就业时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老年人因年龄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因此,根据法律规定,60岁以上打工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不用签合同的原因以及劳动者和非劳动者的定义。同时,也提到了为了维护双方利益,建议签订相关协议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结论是,虽然不用签合同,但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签订相关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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