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活动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补充侦查包括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形式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和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最多两次,经过补充侦查后如证据不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庭审理阶段发现需要补充侦查可提出延期审理建议,退回补充侦查是指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重新回到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补充证据的活动。 法律分析 一、补充侦查包括哪些种类 (一)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3、经过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退回补充侦查次数有限制吗 有,最多两次。 三、什么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结语 补充侦查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审查批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可以由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有限制,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最多两次。补充侦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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