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到证交给单位了还能取回来吗 |
释义 | 报到证交给单位了不能取回来。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且是接收办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报到证离职了处理流程如下: 1、原企业留下的档案,报到证等都要回来; 2、找到新工作后签订劳动合同; 3、在新工作所在地人才中心存入档案; 4、报到证就不用了,应届生才用,换工作就没必要用了。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指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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