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一次性差额补贴领取条件 |
释义 | 医保一次性差额补贴领取条件如下: 1、7到10级工伤人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5到6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医保一次性差额补贴领取的方法如下: 1、申报,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公布参保人员名单,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局复核; 4、审批,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进行审定; 5、告知,街道社保站会及时将之前进行审批的结果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社区劳动服务中心; 6、领取,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等资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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