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除去 |
释义 | 一、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除去 在公司章程未规定瑕疵股东除名条款时,仅在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时,公司可以将其除名。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股东除名涉及对于股东个人权利与利益的重大调整,因而除了要明确规定除名的适用情形之外,为了确保除名的可预见性,防止权利滥用,确保除名决议的有效性,务必在公司章程中详细规定可以采取股东会决议方式对股东予以除名的详细情节,避免只采用严重、重大、金额较大、情节特别严重等措辞。 二、什么情况下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无效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三、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 1、股东依法享有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收益分红、参与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公司解散时,股东享有依据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5、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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