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矿产品销售增值税税率 |
释义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开发票注意事项有什么 开发票注意事项有: 1、纳税人应正确填写识别号; 2、正确选择商品编码; 3、产品名称的内容应如实填写; 4、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征收税率; 5、正确填写备注栏; 6、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系统将自动上传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二、增值税发票勾选点数 增值税发票根据经济业务与纳税人资质不同,有不同的税率,有3%,5%,6%,10%和16%,其中10%和16%是18年5月开始执行的新税率,由原有的11%和17%各自降低了1%。 具体规定如下: 1、从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对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2、一般情况: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申报农产品加计扣除 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包括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等情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于生产领用当期按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与11%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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