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正当竞争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之间,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行为,包括虚假宣传、侵害商业秘密、恶意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等。同时,该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后果,包括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不正当竞争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之间,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侵犯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禁止虚假宣传,指明或者暗示商品具有特定的质量、功能、规格、用途、成分、产地、价值、销售前景等,或者虚构或者引用他人作品、评价等信息。”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禁止侵害商业秘密,指通过盗窃、侵入、非法获取、利用商业秘密等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或者泄漏、出售、非法利用他人商业秘密。” 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禁止恶意诋毁他人商业信誉,指明知或者应知对方商业声誉无缺失的情况下,通过虚假陈述、捏造事实、恶意攻击等方式,对他人商业信誉进行贬低、毁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