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参保人员达到一定年龄而去世,其家属可以按照下列程序申请社保待遇: 1 、申请社会保险待遇:社保参保人员的家属可以携带死亡证明、被保险人的社保卡、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局申请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 、办理殡葬补助金:在申请社保待遇的同时,家属还可以申请殡葬补助金。一般情况下,殡葬补助金的金额由当地社保局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社保基金状况确定; 3 、办理遗属抚恤金:如果社保参保人员在去世前未领取养老金,其家属可以申请遗属抚恤金。具体金额由当地社保局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社保基金状况确定。 参加社保的人死亡,其家属可以根据以下条件来处理社保相关事宜: 1 、立即报案。家属应当及时向当地社保机构报案,提交死亡证明和相关证件等材料,以便办理后续的社保处理手续; 2 、办理丧葬补助金。社保机构会根据死亡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给予一定的丧葬补助金,家属可以凭借死亡证明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 3 、申领遗属基本养老保险金。如果死亡人员已经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遗属基本养老保险金。具体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4 、申请社保关系转移。如果死亡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将死亡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过去,以便继续享受社保待遇。 综上所述,社保相关事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不能私自篡改或擅自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家属在处理社保事宜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权益,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骗取和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