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已到检察院不一定严重,案件到达检察院并不意味着案件情况严重一定会被起诉,检察官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宣布无罪。 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