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
释义 | 一、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1、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如下: (1)责任不同,连带担保责任更大。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保证担保都有哪些方式 保证担保都有以下方式: 1、一般保证,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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