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样公证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程序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一、离婚财产分割都包括哪些 离婚可分割财产包括以下这些: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债权有影响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对第三人债权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第三人可以直接找该债务人承担责任,若是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对于该债务,双方依然要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约束双方的财产关系。若是该协议有以下情况则无效,对第三人而言,则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保护自己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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