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3薪和年终奖冲突嘛? |
释义 | 13薪和年终奖不冲突。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薪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章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薪资。年终奖在计算数额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对于“十三薪”的计算基数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规章,则按照规章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章,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薪资作为计算基数;对于年中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支付十三薪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解除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薪资作为十三薪的计算基数。十三薪和年终奖都是薪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薪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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