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柳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
释义 | 1、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342.3元/月≤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11711.5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柳州市(含六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但降低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5%。 2、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4044(分100%和60%两个档) 医疗保险:4044*60%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5.6% 大病互助:72元/年 二、变化 2016年5月1日起,降低社保费率两年: 1、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 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以上两项,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3、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继续落实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4、公积金: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同时,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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