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古劳动局投诉电话 |
释义 | 律师分析: 具体详见劳动保障客服官网https://haoma.baidu.com/phoneSearch?search=%E5%8A%B3%E5%8A%A8%E4%BF%9D%E9%9A%9C%E5%AE%A2%E6%9C%8D%E7%94%B5%E8%AF%9D。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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