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房子的钱多久到原告手里 |
释义 | 法院成功拍卖房子后,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原告就可以拿到执行款。其拍卖房产的程序有: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拍卖完后,会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一、法院拍卖房子流程是什么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二、查封被告房产从评估到拍卖一般要多长时间 查封被告房产从评估到拍卖大约一年的时间。 因为法院要走案件审理、裁决、选评估、评估房产、选拍卖、拍卖房产这一系列流程。 通常情况下,法院查封房产是在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或者债权人申请执行后。在财产保全程序中查封房产的,待法院诉讼案件审结,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依据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会对可以拍卖的房屋确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案件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为6个月。债权人申请执行后,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书后六个月内执行,否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拍卖机构及拍卖时间,但根据法律规定,最长时间应当在六个月内。因此,如果是在保全程序中查封的房屋,拍卖的时间大概在查封后一年左右,如果是在执行过程中查封的房屋,拍卖的时间大概是在执行案件受理后六个月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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