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夫妻双方的约定,夫妻享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