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公司是否要破产和注册资本没有关系,只和是否资不抵债有关。2014年工商注册改革,我国的注册公司实行认缴资本制,注册资本只是个认缴承诺,跟公司是否要破产没有一点关系。注册资本只是公司成立时,营业执照上核定的资本金额。 2.如果是有限公司,公司申请破产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剩的资产进行偿还,股东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 3.如果是合伙等企业,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要对债务付连带清偿责任,即200万的债务都要清偿。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