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补办出生证明? |
释义 | 补办出生证明的程序和材料要求。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可以补发出生证明。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武汉市的补办出生证明流程包括领取申请表、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到区妇幼保健所。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费用为4元。办理地址为妇幼保健医院。 法律分析 一、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二、武汉市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一)补办对象 因未领取或遗失等原因而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 (二)办理材料 1、出生证遗失证明; 2、《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表格并填写); 3、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原件+复印件); 6、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持《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资料后五个工作日的周二、周五可领取 (五)办理费用:4元 (六)办理地址 妇幼保健医院 结语 补办出生证明的具体程序和材料要求,请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原出生医学证明的记录及编号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经核实属实后,将予以补发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正页。具体补发程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的相关资料会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并永久保存。在武汉市补办出生证明的申请人需要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相关申请表,同时提交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父母双方户籍本、结婚证等材料。办理时限为受理资料后五个工作日的周二、周五可领取,费用为4元。办理地址为妇幼保健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针对老年病的专科或者门诊。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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