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情形如下: 1、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2、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内容。 3、继承人或者其他人采取各种方式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一、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二、请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什么不享受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与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哪些情况导致继承权丧失 下列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4、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形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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