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的,开具专用发票的地址和营业执照地址必须一致。开票地址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开具发票上的地址应该是在税务机关注册的地址,如果经营地址变更,要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其实一般是不需要的,普通发票只要有客户名称就可以了,如果一定要地址,指的是客户注册经营的地址。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专用发票相关项目: 1.以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和销售额填写“单价”栏和“金额”栏; 2.在“税率”栏中填写增值税税率; 3.在销售单位栏中填写税务机关统一代码和税务机关名称; 4.在卖方银行及账号栏填写完税凭证号; 5.在备注栏中注明增值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