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教育引导。 (2)自查填报。 (3)内外部通报。 (4)线索排查。 (5)分类处理。 (6)完善机制。 (7)形成氛围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要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开展我省教育整顿各项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要对标中央部署精神谋划推动,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要突出严实导向,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切实解决政法队伍中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不纯问题。 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严督实导,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把教育整顿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与解决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以工作成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果,以政法队伍的新面貌、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