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商品房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现售一手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条件有以下这些:(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三、开办证券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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