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抗辩权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债权债务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 不安抗辩权种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种类包括: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什么? 1.先履行抗辩要求是必须要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按抗辩权指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三种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怎样行使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哪种类型的债权不能被转让呢哪种类型的债权可以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四)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一、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又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 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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