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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增项程序
释义
    办理营业执照增项需到工商局办理变更,需提供相关材料:公司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决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事项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分公司经营需单独批准。一、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应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二、办理营业执照增项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由工商局领取,公司需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公司变更事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4.有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如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则需提交该文件;但股东变更登记无需提交,若公司章程有规定,则需遵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如变更经营范围,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其中,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如有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则需提交相应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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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