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词解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释义 | 名词解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下: 1、以刑讯、威胁、欺骗、利诱等方式获取的言辞证据和以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实物证据属于非法证据; 2、对于一性质严重的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要在审判程序中予以排除买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名词解释非法证据排除主要内容: 1、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的阶段:法庭审理过程中; 2、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前提条件:审判人员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有疑问,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 3、证据合法性调查范围: (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2)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 (3)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类型:法庭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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